商標案例-對于抄襲央視焦點訪談的圖形的商標的異議成立
近來,少數(shù)當事人抄襲央視的焦點訪談的節(jié)目標志,作為自己的商標,并且申請注冊,央視委托我公司對部分商標以侵犯著作權為由,向商標局提出異議,經(jīng)過商標局裁定,對于與央視焦點訪談標志相同或者極其近似的商標不予以注冊。 點評:對于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者其它在先權利的商標的注冊申請,可以提出異議,請求商標局不予以注冊,并且不受商標注冊申請的類別的限制。商標局通常會對存在著作權的標志(特別是圖形設設計)給予在先著作權的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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